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费什么时候下来?

来源:法律网时间:2023-05-16 10:51:57

一、房屋拆迁费什么时候下来

房屋拆迁费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标签: 房屋拆迁费 拆迁费交税 拆迁政策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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